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民市房产交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民市房产交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民法典房屋继承最新规定?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2021年新民法典房屋继承权?
胎儿的继承权得到认可
在2020年《民法典》发布之前,未出生的胎儿的财产继承权一直备受争议,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但是根据新规,凡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权益的,胎儿也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对象,可以拥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
2.新增“代位继承”,侄、甥也可以继承你父母的房产
什么叫“代位继承”?打个比方,例如小明的爸爸还有一个妹妹,在小明的父母寿终正寝之后,如果小明后来因为意外不在了,那么小明的爸爸的房产是可以由小明的姑姑的子女来继承的,这就叫“代位继承”。
3.隐匿遗嘱、欺诈胁迫别人立遗嘱的也将被剥夺财产继承权
根据新规,一是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隐匿遗嘱的,严重的会被法律剥夺继承权。 二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也会被剥夺继承权。
4.被剥夺继承权的人后来确实悔改且得到被继承人谅解的,可以恢复继承权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还特别增加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明确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5.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承认打印和录音文件作为遗嘱证明的有效性
在原有的继承法中,是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优先原则。此次民法典草案继承编中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以后在判定各份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一、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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